滚了滚总算咽了下去。他还算克制,起身翻找桌上那叠书的时候还保持着大主任医师最起码的优雅。
很快他便从一本解剖书里抽出了那封信。
这是之前仓促接任主宫医院外科主任时,遵从基本礼节和那么一丁点同门师兄弟的情谊,写给塞迪约后对方寄来的回信。里面描述了这些日子的生活和工作情况,虽然没那么直白,但字里行间还是能看出对方的失落。
图谱呢?哪儿有图谱?
没说有图谱啊
他嘴里喃喃着“图谱”,又低头偷瞄信件的右下角,落款处确实是那位师兄的名字。兰德雷斯仿佛遭了电击,一个没站稳,又坐回到那把椅子上。
不知是霍姆斯察觉到了什么,还是他早就有了打算,总之这位年轻人从始至终都把话题定格在自己身上,并且在非常恰当的时机打破了办公室的宁静,或者说尴尬:
“如果卡维医生真的拒绝了我的请求,我也会继续在这里待下去,毕竟我需要在这里完成学业,同时也希望能在您身边学到更多的外科学知识。边工作边学习也是我一直以来追求的学习方式,希望兰德雷斯主任能答应。”
兰德雷斯将信叠好丢在一边,思绪似乎还没回来:“你的意思是只要卡维医生收下你,你就放弃巴黎大学的学业?”
霍姆斯笑了:“如果换成您,只是个刚从哈佛大学毕业的实习医生,巴黎大学和卡维医生,您选哪一边呢?我想答案再明显不过了。”
兰德雷斯没回话,沉默片刻后拿起了他的简历:“1866年哈佛大学医学院硕士毕业,爱心医院.原来纽约也有爱心医院在那里工作半年后申请巴黎医学院入学攻读博士学位.”
简历算不得豪华,但在一票留学生里已经相当不错了。毕竟能让巴黎大学医学院那帮老学究们承认哈佛医学院硕士学位,就已经说明了他这个硕士学位的含金量。
更何况这位还特地补上了巴黎医学院的本科内容,沉稳又不失对自己的狠劲,是个好苗子。
对兰德雷斯来说,学位固然重要,但如果是有学习热情和决心的留学生,他还是愿意接受的。
但问题的关键根本不在这儿:“你有没有想过,你在哈佛大学做的是心脏和血液方面的研究,去了爱心医院干的也是内科医生,你一个内科医生来我这里找工作不觉得很奇怪么?”
霍姆斯知道自己要面对的终极挑战还是来了,如何说服他成了留下来的关键:“您有所不知,我一直对解剖感兴趣,能成功入学哈佛医学院也是因为对解剖产生了浓厚兴趣。然而.兰德雷斯主任,你可能无法想象我当时的工作境遇和学习环境,选择内科实在是逼不得已。”
“哦?说来听听。”
霍姆斯双手握拳,两眼看着兰德雷斯背后的落地窗外,眼中隐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