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击中疯狗后,停顿了三秒又开枪击杀了疯狗!
我不知道那三秒钟他在想什么!大家可能觉得三秒钟实在不算什么,但在那个关头,我有充足的理由怀疑他是在考虑要不要杀人!
最后,遗憾的是他还是开枪了,对着一个已经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人开枪了!
所以,这并不是正当防卫,而是一场赤果果的谋杀!”
就连某些zz人士,都在公开说到要考虑修改条例,把某国的枪支弹药拥有合法化,以方便公民更能有效的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当然这是一个并不怎么公明的题案,但在半岛深受党派威胁的民众却深感赞同!
如果当时金软软她们有枪,是不是第一时间就可以有力的给予还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