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食物前进的场景,就能让观看的人,头皮发麻。
更别说几十万名,杀气腾腾的异民族战士。
没有亲眼看见这样场面的人,永远无法想象这壮观的场面。
几千士兵的冲锋,绝对能把一个普通人,或者一个刚上战场的新兵蛋子吓尿。
真正意义的吓尿。
即使是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兵,看到几千名骑兵冲锋,也会被对方吓得脚软。
这便是气势。
足够强大的气势,能让一名强者斗志全无。
几十万名异民族的冲锋,真的很壮观。
对方冲锋的气势,也足够令人感到震撼。
坦然,这场面让韦俊很燃,他瞬间就热血沸腾了。
一旁的艾斯德斯与他,似乎也是一模一样的表现。
是的,面前千军万马的冲锋,韦俊和艾斯德斯,不仅没有产生任何害怕的情绪,反而斗志高昂的微笑了起来。
那是一种战斗细胞,无时无刻不在燃烧的感觉。
浑身都在兴奋的颤抖。
现在韦俊终于体会到,艾斯德斯为什么这么喜欢上战斗,享受战斗的感觉。
虽说以前在铲除农家的时候,韦俊看见十万农家弟子站在一块,感觉那场面很震撼没错。
但人家农家弟子,全都是一副农民伯伯的打扮。
手里连一件像样的武器都没有。
他们拿着的,不是镰刀就是锄头。更别提战马,这种稀缺的战争物资了。
接着这十万名农家弟子,又被韦俊爆种,一举给消灭掉。
以至于那一场战斗,打得轻轻松松,没有什么悬念感。
还在宅男中,慢慢转变的韦俊。
在战斗、杀人的时候,没有感到恶心和罪孽感都不错了,更是别提什么享受战斗。
现在不同了。
这一年之中,韦俊不断地战斗、磨炼自身的武艺和精神。
虽说他没有转变成什么战斗狂人,但他却开始慢慢的享受起,战斗中拼杀的快感。
这一点,从韦俊与布兰德的那一战,就可以明显的看出来。
看着气势汹汹冲过来的异民族,韦俊转头向艾斯德斯笑道:“看他们一个个打了鸡血似的,要怎么应付。”
既然艾斯德斯打算享受战斗,那就不可能一举把他们冻成冰淇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