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2章 奏对(中)
考成法最早见于张居正在隆庆二年呈上的《陈六事疏》中的《重诏令》部分,实质颁行于四十八年前的万历元年十一月
万历元年十一月初四日,张居正上《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疏上提纲挈领的一条是: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张居正认为,若想要“法之必行、言之必效”则要“月有考,岁有稽”
疏上当日,即奉到上谕:卿等说的是事不考成,何由底绩?这所奏议都依议行其节年未完事件,系紧要的,着该部另立期限责令完销,若不系钱粮紧要,及年远难完的,明白奏请开除,毋费文移烦扰
这道上谕虽未着文墨,但指示清晰如果代入皇帝只有九岁,这个当时最大的政治背景,完全可以合理地推断,无论是请开考成的奏疏,还是批示同意的上谕,实际都出自一人之手
考成法最精粹的内容之一,就是通过六科这一抓手,从制度上大幅度地强化内阁的行政责任和监察责任
六科本来就是为与六部相对应而设置的,各科设有都给事中、左右给事中、给事中若干人,按六部的业务进行对口监察
此外,六科给事中还可以奉敕审理或兼理一定的事务,诸如充任使臣、参加重大刑狱案件的鞠问等;也可以“风闻奏事”,而不一定负核实的责任
六科给事中官品较低,高不过六品,低不过七品,但因为直属于皇帝,所以可以纠劾百官,直达天听上至皇亲国戚,下至府州县官,都可指名弹劾就连皇帝倦勤失德,他们可以直言劝谏故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六科给事中和御史们的弹奏往往成为政局和舆论的导向
但自正德、嘉靖以来,六科给事中对于六部的正常职务监察,逐渐流于形式,并随着政治形势的发展,发生急剧的分流一部分人目睹时艰,能够舍身忘危,对各方面的腐蚀现象进行激切的揭露和抨击,有些人甚至不惜以生命来维护职责
可是更多的给事中,却选择成为阁部大臣的附庸,同流合污以沾余润,甚至甘为刘瑾、严嵩这类权奸的鹰犬,充当他们的打手在历次内阁大学士的互斗,以及阁部之争中,都必有各派的给事中和御史充当前锋斥候
张居正当权,当然不乐意这样的情况重演于是一方面要求恢复乃至提高六科原有的职任,规定各部、院的奏章和所奉的御批旨谕,一律要制成文册,分送六科和内阁六科即据此进行审阅查核
另一方面,张居正又规定六科的一切监察核查活动,必应接受内阁的再监督和再核查这不啻是宣布,内阁乃是六科的上峰,是对监察者的监察
这实际上就是改变了六科过去直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