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地一亩折赋役地三亩,稍次一亩折二亩,又次者一亩折一亩半。照地折亩,按亩征粮,以为重轻等准则。”
现在明代,土地兼并还不算特别严重,所以富户地主和宗藩兼并的土地,虽然不多,但都是些肥地。
而地方百姓和佃农耕种的,多则是一些贫瘠或稍次的土地,而且有很多都是挂名在地主或有功名的举人头上。
行折亩法,所有人名下的土地数额都要重新清算。
地主手里肥沃的土地越多,折亩后算出来的土地数额可能也就越多,假如他家原本有三百亩地,可能折亩后就变成了六百亩甚至七百亩。
到时候,就要多交一倍到两倍的税,那些有功名者头上可以免税的份额是固定的,折亩后变得多了,就要抛售或舍弃一部分。
当然,也有二百亩折算成五十亩这种往少了折算的,具体怎么折算,还要以朝廷为主。
可以说,此法一行,河南绝对要乱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