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安全的很,根本不需要多坚固的城墙,摆个样子就行了。城里还有一个常年空置的简宫,那是妇简娘娘作为国君的住处。诸侯不是王,商周之时,诸侯所住的地方,一般称宫,秦之后,宫才是帝王专称。
“妾不管,妾好喜欢这里。长庚,妾真得觉得这里好熟悉的,就像生活了好多年似的。”
怀里的浑家姐姐撒着娇,让长庚有些无可奈何。好吧,去就去吧,长庚实在是太疼爱他的荻儿姐姐了。有荻儿在的地方,就是他长庚的家。
两人进了马车里,说是换衣服,但是衣服脱下,足足过了有一个时辰,还没才穿上单薄的夏衣。
“小坏蛋,害得妾渴死了,快给妾。”
说完,简荻夺过长庚手里的水壶,不顾形象地喝了起来,没办法,失水过多。长庚一手抚摸着浑家的纤细圆润,一边欣赏着她优美的婀娜身姿,心里乐开了花,这个浑家娶得,真是甘甜若饴、有滋有味,甜蜜的很啊!
初夏的午后,阳光还是很有热度的,夫妻二人浑身是汗,刚巧附近有条小河,长庚就抱着浑家一起来到河中洗澡。这一洗,又是一个时辰过去了。娇弱的佳人浑身乏力,最后是被郎君给抱上马车的。
眼看着日头已经西斜,长庚让浑家坐在马车里,自己驾着马车,一路晃晃悠悠地,沿着蜿蜒的山路前行。
事出反常必有妖,凤凰山巅莫名其妙地出现的这种情况,可以说是神奇,也可以说是匪夷所思,更让长庚难以理解的是,一项胆小乖巧的浑家姐姐,这次竟然如此坚定地认为有人在召唤她,她也对这里非常的熟悉,虽然她也说不上来具体怎么熟悉的。
马车慢腾腾地在寂静的山路上走着,简荻心情复杂地坐在马车里,既兴奋,又好奇。其实她也搞不清楚,为何总觉得有人在呼唤自己,也不知道为何会,自己会对这里非常熟悉,这种感觉难以言喻。事到如今,她也顾不得许多了,反正是跟长庚在一起,就算回不了简国又如何?只要郎君陪着她,一直都这么疼爱她,那以后就跟他一起在这里生儿育女吧,也许这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
有时候,妇人爱起来,比男人还不管不顾,因为她们更用心。
“还好,妾还不算老,而且看上去不过三十出头罢了,依旧貌美如花,身子更是稳妥的很,以后一定要给他生个孩子,一个只属于我们俩的孩子。”
想到这里,不禁脸红了。多少年没害羞的她,自从遇到长庚以来,也不知道害羞了多少回了,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