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步的好处就完全体现了出来,赵国庆身形迅速,却又非常轻盈,一路跑来几乎不发出任何声响,以至于躲在树后的佣兵小队长根本不知道他已经离开山坡下来了。
如果让他知道的话,那他一定会恨得打自己的脸,白白浪费了逃离这里的机会。
距离敌人越近,赵国庆就越是放慢速度,更为小心地接近敌人,计划着出其不意地扑过去杀了对方。
同时,赵国庆还得警惕地上的尸体,谁知道会不会突然间诈尸,有一两个没死透的家伙突然向自己发起袭击。
因此,在距离目标不到二十米时他连呼吸都快停了下来,显得异常小心,就像一只悄悄接近猎物的豹子一般。
赵国庆在接近敌人,却不知道这个时候一把枪却在背后指向了他。
持枪的不是别人,正是已经“死去”的朱天成。
事实上朱天成并没有死,他穿了防弹衣,那颗子弹对他顶多造成一片软组织挫伤,不过是在装死而已。
他的目的很简单,逼赵国庆出手和敌人作战。这个计划很成功,赵国庆出手了,唯一让他失望的是那些佣兵根本没伤到赵国庆。
“他妈的!这也算是金色级别暗之佣兵!也太不堪一击了吧?一个新兵蛋子就把你们全给搞定了。”朱天成心里恨恨地叫着。
这话说得有些简单了,如果与敌人作战的不是赵国庆,如果赵国庆使用的不是狙击步枪,那结局可能就完全不一样了。就连朱天成自己也不敢拍着胸脯说他可以同时对付十名金色级别的暗之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