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曰:各屯垦团,置一丞令,谓之屯丞,以文官充之,秩比四百石,掌各屯垦团之财务、支出、诉讼纠纷,公室告等职!”
“诺!”群臣再拜
这一条例,也是朝野各方在撕逼无数次后很难得取得的一致意见之一
屯垦团的军方背景太多了,文官集团必然想要将之民政化,最起码,不能让之完全脱离文官系统
而军政分离,也是刘彻努力的方向
“其四曰:屯垦团,以汉律为准绳,除其民兵外,余者诉讼犯法,皆以汉律治之!”
这也是一条有广泛共识的条例
很简单,让民众以军事化聚集和管理,这是为了初期的开垦和保护,但若以军法作为其内部法律依据,那就要出大事
总不能老百姓们稍微偷个懒,犯点事,就要掉脑袋吧!
当然,作为准军事化组织,屯垦团,必然有着预备役的民兵,甚至是武装军队保护这些人,就得以军法来管理了
“其五曰:屯垦团初期所需之粮食种子耕牛农具,由少府并丞相府贷之,其明年收获后,以粮食冲抵所贷物资有司各道不得收取子息此条,张于露布,告之天下,使黎庶明知朕意,有敢推诿、加征、摊派者,御史大夫并廷尉,严惩之以死罪论!”
众臣再次叩首这一条的提出,是原本朝会上各方争论不休的焦点
在过去几次的朔望朝讨论上,各方都觉得,应该收取一定的利息,来作为朝廷付出的收益
区别只在于,是收取商业利息还是正常利息
但很明显,天子对此非常不满,做出他的最终决定
这让不少人心里暗自惋惜
利息这个东西可是大杀器!
哪怕是低息,譬如一分息这样的都能在最后给大家伙带来无数收益
唬弄百姓可比唬弄天子要容易得多了,很多地方能把一个人头税收上五次,就是明证
可惜啊,天子毅然断绝了大家的念想
大家都是摇摇头,无可奈何
许多人本来是想着,这个事情,天子要是不让俺们捞好处,那俺们就下绊子,扯后腿
但如今,随着前面四条的宣布,这个扯后腿的机会已经没有了
军队方面,根本不会鸟文官集团的唧唧歪歪
或许,各屯垦团的丞令方面能做些文章?有人心里想着
官僚们就是这样的,统治者们要是不让他们胡作非为,那他们就会想办法,无所不为
坑皇帝,本来就是文官集团的本能和天赋
可惜,随后公布的规定,让他们的这个梦想彻底破灭
“其六曰:屯垦团每岁所获之产出,三成归公,三成上缴,余者四成,各团百姓以其所耕土地产出多寡而分之,归公之三成所得,一为备饥荒灾厄之储备,一为供给军方各部之补给,上缴者,一半充入国库,一半归于内库,以充赋税之失!”
这条规定,让军方的各个山头,都会无比重视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