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以后,时间都已经是下午了zjyys◇com然后我们就在家里一直等着尸检的消息,
等到第二天中午,尸检报告终于出来了zjyys◇com若雪在工作单位给我打来了电话,她在电话里显得非常兴奋zjyys◇com
“在那些孩子的眼睛里面,并没有发现指纹,但是却发现了另外一样东西zjyys◇com”若雪兴奋的说道:“你猜是什么?”
“眼屎,”我一边跟若雪开着玩笑,一边心里无奈的想道:“这我怎么可能猜得出来?”
“一根黑色的动物毛发,非常细小zjyys◇com”若雪知道我是故意扯淡,她倒是丝毫不以为意:“是一根貂毛zjyys◇com”
“貂毛…是一个穿貂皮大衣的人,到刘继芬家里做的案?”我在心里面想了一想,觉得似乎有点不可能zjyys◇com
从这个凶手的手法上来说,这里面有几点非常明显的特征zjyys◇com
第一,这个案犯做完了案以后,又把孩子的尸体重新搬回了东屋zjyys◇com这说明这个人做事很有条理,而且当时他一点儿都不慌张zjyys◇com
第二,一般做完了强奸杀人案的人,他们在处理尸体的时候,通常会有一个下意识的动作,就是把被害人死去的脸给盖上zjyys◇com
这是因为他们在潜意识里面,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错误的zjyys◇com所以他们盖上脸,是因为不想在今后回忆起这个场景的时候,老是想起被害人那张死去的脸zjyys◇com
而这个人zjyys◇com他根本就没有这么做zjyys◇com
即便当时在刘继芬死去的炕上,有很多被子、枕巾还有衣服之类能够覆盖死者的东西,他都没有去盖上死者的脸zjyys◇com
这说明,他潜意识里面一丁点儿都没有感到羞愧和自责zjyys◇com
所以,现场的痕迹说明,这个案犯是一个心理极度扭曲,而且冷静到了可怕那种程度的人!
但是这样的话,矛盾就出来了zjyys◇com
如果凶犯真的是一个这样的人的话,那么几乎我可以肯定,他一定会去选择自己比较熟悉的环境去做案zjyys◇com
比如说一个城市的白领,几乎是一定不会去农村的住宅里面犯罪的zjyys◇com
而选择向市医院和停车场这种类型的地方作案的人,他们几乎是百分之百,对这样的环境非常熟悉zjyys◇com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来说,那根貂毛就说不通了zjyys◇com因为在二道营子那个贫困的农村,几乎没有人去穿貂皮这种昂贵的衣服zjyys◇com即便是有,那个人也绝不会穿着这么显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