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中的威望,于战事不利,于军心更不利
“诺!”
段煨听到第二条的时候,心中的担忧也已消去不见宪兵队的权利,更多是表现在平常时期了
至于最后一条,谁都没有疑虑在这个时代,军令的强调,比之后世要强太多了军令一下,哪怕是死也得去因为,不去依旧是死!
“常时法令,用于非作战时期军法详细条例本将就不一一讲诉了,稍后会将诸多条例制成布告,宣布三军在这里,本将只说几点最主要的”
“一,违抗军令,不服管教者,一律削军爵,编入轻兵营”
“二,欺凌百姓,坏吾军名者,一律削军爵”
“三,肆意杀人、杀良冒功者,一律削军爵,斩首示众”
“四,营中酗酒,聚众斗殴者,削军爵一级,杖责五十”
“五,流岗窜哨,不司其职者,杖责三十”
“六,擅自外出,带刃出行者,杖责三十”
“七,无令调动军士者,以谋逆论处!”
这是主要针对最近士兵频繁外出,惹是生非,而着重强调的七条法令其余的法令,高诚是不想说了,太多了
常时法令大多数根据战时法令,而相对的降低惩罚度修改而来,又有些专门针对的特加条例,足足一百余条
想要一条条叙述,高诚感觉自个能累死在更何况,有些也没背下来啊
昨天刚刚修订好,难不成还指望自己今个就全都背的滚瓜烂熟?
万一哪条说错了,跟稍后发的布告不同,那就难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