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入学时,她已经习惯了穿短袖子的衬衫和西式裙子
傅侗文的信始终压在她的枕头下,在入学前一夜,她鼓起勇气问婉风,自己是否能写信给傅侗文说完这句沈奚察觉到不妥,又说:“好让转寄给的家人”
婉风自然认为理所应当:“这倒没问题,只是往来信笺要耗费很长时间,要有耐心”
沈奚颔:“知道,一月一日寄给的信,二月下旬才到”
“这么快?”婉风倒是惊讶,“没有寄上一年,算是好的”
婉风给了她钢笔和墨水
沈奚将信纸铺在桌上,握着钢笔的手悬在纸上良久,适应着这个笔的手感,也在心底拼凑要给说的话,斟酌半个时辰,落笔记下的却是琐碎的事她想这里是美国,先前是在英国,那么多写一些经历也不会觉得烦闷,毕竟从未来过,总会有新鲜感于是越写越有了力气,甚至连人生中见到的第一块巧克力的形状都给画在了信的结尾顺便标注:苦中带涩,涩中有甜
一封信写到天将亮,郑重折叠好塞入信封
可过了一日她后悔了她是因家道中落,几岁就从广东被送到了乡下老宅,才会对这些感到新鲜可傅侗文何许人也,怎会不认识这个
到了十二月也没有任何回音
沈奚倒是很会宽慰自己,只是可惜了十三张信纸的内容
这期间她从一个完全跟不上的学生,到已经开始听得懂教授在讲些什么,总算是喜事一桩就连仅用一年读完硕士的顾义仁也惊叹她的聪慧:“比的……”顾义仁的话再次被婉风打断,两个人都是抱歉地对她笑
沈奚猜到,顾义仁想说的应该是自己比傅四爷还要学得快?
这一晚,她又在灯下写了封信给傅侗文
学着傅侗文的习惯,在信尾写下:
沈奚
十二月二十三日
钢笔才刚放下,她再提笔补了几句,大意是告诉,在自己到这里没有多久,有一艘很有名的船叫Titanic沉没了它是从英国出的,目的地是美国
这个航路看上去完全是和两人不相干的闲话,可在沈奚心里,似乎任何能和“英国”、“美国”有关的,都像是和们两个有关系
信照旧被封好,寄了出去
这次的信很厚,里边有她收集的三份报纸《纽约时报》、《纽约论坛报》和《纽约晚报》这是她选的一门政治系课程的老教授推荐的报纸今年恰逢美国大选年,那位老教授对这门课程的要求就是让们紧跟大选,做报纸摘要和报告她选这门课程就是因为傅侗文,作业也做了两份,一份交上去,一份留下来送给ggxs9。
总不能到了她读完医,还寄不到吧?
翌日,她把信交给婉风时,反复确认这封信是否真的会寄出去婉风连连保证,她绝没有收到过任何“吩咐”,阻止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