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商法的推行
第三十八章商法的推行
说实话周梦臣作为首辅这些案子对当事人或许很重要,这关乎家产的归属关乎祖上清名等等但是对周梦臣来说,算不了什么
一些家务事而已
这些奴仆与主家在一起生活几十年,甚至有些家族在明初都聚族生活比如,松江陆家ym123◆们的家谱之中就记载着,先祖避元时乱,冒险渡江而南,一家被杀的差不多,幸有忠仆,将几个孩子送到了松江,才有后来的松江陆家而忠仆这一脉,世世代代在陆家之中有重要位置
只是忠仆第一代自然是忠仆,毫无疑问的但数代之后,到底怎么想,就不好说了
陆揖的父亲堂堂翰林学士最后与家族决裂,自己迁到了上海另开一脉,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虽然没有外传,但很多事情都是有共性的
对于站在首辅位置的周梦臣,其实很希望这些大家族内部乱起来,毕竟一个大家族自己败一时也败不了的,非乱从内起,在自己家里狠狠杀上一番,才轮到外人来
周梦臣并不希望江南这些宗族太过强盛
这案子弄得不明不白,不清不楚,也未必不行反正这些家务事即便放在现在的法庭上,也未必能让双方都心服口服的
只是周梦臣从更高角度来看,这些事情根结在于财政权的不明晰
因为父母在不分家,所以很多人财产都是族产,们仅仅是掌管而已而家族产业,又细分为各房的产业等等很多人的私人财产很少的,甚至于仅仅是自己的私房钱
很多东西,看似拥有的,但实际上却是族产,比如土地一般来说,很多人的土地都不能卖给外人,必须卖给族内的人这就是因为的土地具有族产的属性
这种集体所有,其实很不清楚一个不小心,就变成了族长所有了
周梦臣借此退出商法最重要的一项,那就是明晰的私人的财产权
虽然不能说是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今所有财产今后要明晰所有人要么是私人财产,如果是族产,则被视为宗族男丁都有一份股份公司
总之,所有财产都能够具体在某个人名下或者是官产
而这财产既然在某个人名下,那么们就有自主的处置权
这是将人从宗族体系之中瓦解出来
如此一解决了,这些主仆之间扯不清的财产关系也减弱了宗族对人的控制再有这样的事情,让们去官府看着些产业登记在谁名下
顺便,这种登记应该要交印花税的也算是地方的又一财源而且有这种详细的经济数据,在征收商税的时候,也有了依据
当然了,还有些问题没有解决那就是女人虽然有财产权,毕竟古代女子的嫁妆都是们自己的但是却没有独立的继承权这也是民情所系
周梦臣也没有办法
毕竟看似权倾朝野,但实际上,做很多事情,最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