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刻不在提醒别人:我是肥羊!
偏偏自己就栽了呢?还不是因为别人武艺高强栽的,
而是被人三言两语,自己钻进别人套子里栽的!
事情经过是怎么样的呢?
让我们来还原一下。
却说慕童和墨青骑着追风驳,一路风驰电掣,不过半日功夫已经跑出数百里地。沿途经过的小镇都没有作停留,直到不久前,才在附近的一个名叫三山的小镇停留了一会,稍微吃了顿饭和饮水。看着天色还早,在打听到三百里外有个热闹的大城市——飞鸿城。
主仆二人便打算再赶赶路,去飞鸿城过夜。第一天,无需太赶。等明天再开始赶路,按照今日的速度一天跑上两千里也不过是小半日的功夫,不算太累。
因此,放缓脚步的主仆二人来到了这张三狗的地盘——野狗山。
这野狗山并不是因为状似野狗而得名,而是因为山上盘踞着张三狗这伙人而得名的。这若放在后世也是值得炫耀的事了,毕竟是以自己名字而取名的地名,很有纪念意义啊。
慕童主仆二人来到了这野狗山地界,一时间有点尿急,于是便下马解手,这便让张三狗手下放哨的手下逮了个正着。
于是悄悄通知了张三狗,一伙人就顺理成章的将慕童主仆二人给团团围住了。
看着明晃晃的刀剑,慕童二人并不慌张。
正所谓艺高人胆大,慕童就算不通武艺,也是杀过敌的人,自然不会对这些人发怵。墨青更别说了,一群黄级不到的普通人,除了领头的是个黄级意外,其他不过是比普通人多了一点内气的匪徒罢了,自己三拳两脚就能解决的事。
不过慕童没下令,墨青也就没有动手,静观其变。
“诸位,不知道拦下我主仆二人所谓何事?”
慕童自然不会看不出对方的意图,但对方是真的匪类还是别有所图的人乔装打扮的,就有待考证了。慕童可不会因为别人看似对自己无害而低估了对手。吃一堑长一智,慕童可不敢再小觑天下人。
“哼,看不懂吗!老子当然是劫道的,找你们当然是要钱财,难不成抢你回去当禁脔不成!”
张三狗的话一落,旁边的匪类便哈哈大笑的起哄到:“当家的,这小子细皮嫩肉的,加上这病恹恹的样子,打扮打扮,不比那妇人美上三分吗?抓回去当压寨‘夫人’,不亏!哈哈哈,那些大家族的子弟不也喜欢**吗?当家的可以试试这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