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华为只有66%,所以蔚蓝海岸如果反对,重大决议事项不能通过,虽然没有表决权,但间接等同于拥有重大事项决议的一票否决权
不过一般事项决议51%表决同意即可通过
同时,双方有三条特殊约定写入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中
【第一条特殊约定】
以蓝思半导体为基础,双方公司相互间在集成电路领域打通人才壁垒、专利壁垒
但技术壁垒还是存在的,毕竟两家独立运营的科技公司,核心技术就是核心竞争力,不过由于协议约定双方打通专利壁垒,技术是谁的就是谁的,但是双方有权使用对方的技术,但仅限于集成电路领域
【第二条特殊约定】
蓝思半导体旗下的无线终端技术,当任何一方反对时,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企业或机构同时,铧为承诺主动放弃自己做终端消费者业务,由战略合作伙伴蔚蓝海岸来做,但蔚蓝海岸旗下的移动终端业务必须要使用到华为的通信业务
这条特殊约定很有意思,铧为假如自己想要用蓝思半导体的技术去做终端消费者业务,需要经过蔚蓝海岸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用蓝思的技术,而如果蔚蓝海岸公司的终端消费者业务想要与第三方企业的通信业务合作,也要经过铧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
有了第二条特殊约定,是第三条特殊预定得以出现的必备条件
【第三条特殊约定】
从2005起至2020年止,铧为单方面每年为蓝思半导体投入研发费用,投入的金额按照铧为去年总销售额的15%计算,同时还有个附加保底投入5亿美元约定,例如铧为去年总销售额的15%只有3亿美元,则额外补齐2亿美元,换句话说蓝思半导体每年保底5亿美元的投入且上不封顶
这是铧为单方面的投入,而蔚蓝海岸公司无需跟进,但双方持有蓝思半导体的股权比例不变
同时,铧为每年为蓝思半导体投入的研发资金当中,要拿出保底34%的比例用于无线终端技术的研发,并且这笔资金只要用于蓝思半导体,那么怎么用都由罗晟说了算
……
业界和媒体界人士都看傻了,销售额的15%,这不是铧为目前一年的研发投入比例吗?全都投到蓝思半导体去了,那铧为自己的研发投入呢?额外加15%?
这根本不可能
蓝思半导体成立之后,铧为也同样要求蔚蓝海岸公司旗下“蔚蓝海岸实验室”最核心的“蓝芯”项目被整体剥离出来,迁入了蓝思半导体
同时,铧为内部最核心的ASIC研发项目也剥离出来,迁入到了蓝思半导体内
铧为注入该合资公司的研发资金,其中66%用于研发自己的核心业务,例如通信基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