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佩剑,抬手弹了一下她的额头:“想不出,不想了”说罢转身回屋里去
“!就是不用心!!”红芍追着又跳又嚷地,聒噪得厉害,大叫道,“啊!!李大哥朝三暮四!越来越不疼啦!!”
惊得满地芦花鸡跑,院中一只小黄狗跟着汪汪直吠,也不知道是在为她助威还是跟她争嗓门
“……”
墨熄一向不太受得了女人,梦泽那种沉和的还好,红芍这样的姑娘简直能排进的人生十大噩梦中去
但瞧起来,李清浅却觉得她很好,言语间并没有任何不耐烦的意思
再往下看,墨熄大致清楚了们之间的关系
原来,这个红芍是李清浅游历扶义时捡来的一个逃荒的小姑娘认识她的时候,十八岁,她十五岁一起走南闯北三年半,如今已是亲昵不可分的一双人
只是李清浅和红芍都毫无谈爱的经历,李清浅自是不用说了,红芍看起来虽然吵嚷,其实也是个纯的不得了的姑娘,告白藏在心底从不敢出口所以虽然们之间的感情,旁人都看得出来,但这俩人却都傻傻地,一直不知道该怎么跟对方说破
最绝的是有一次红芍喝多了点酒,趴在桌上抬起眼,呆愣愣地望着烛光下看书的李清浅,看着李清浅搁在书卷边的手,忽然就忍不住,悄悄凑过去一点,再凑过去一点,忽地心血上涌,鼓足勇气握住
李清浅吃了一惊,一时说不出话来,睁大眼睛看着她但见红芍面颊酡红,嘿嘿傻笑着,望着的眼睛里满是星辰灿烂
“大哥……”
照理说郎情妾意,好容易两人中有一个鼓足勇气捅破了窗户纸,那应当就能互通心意了
可红芍望着李清浅那张清俊儒雅的脸,忽然就怯了
她想,她真的配的上吗?
早在三年前,当走到冻饿交迫的自己面前,向一个脏兮兮浑身还生着疥疮的小女孩伸出手时,就成了她的哥哥她的天神她的情郎
在她眼里,李大哥什么都好,长得好,心肠好,法术好,声音也好听
除了没钱,处处都是天下第一
再低头看看自己,虽然相貌还算过得去,但到底是个大字不识的傻丫头,又蠢又笨,吃得还多,一顿饭能吃她李大哥的两倍,嗓门又大,像个铛铛乱敲的锣鼓
这只小锣鼓越想越悲凉,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居然就在这紧要关头又瘪了下去
勇气没了,手却还牵着
那总该找个合适的借口吧?总不能说抱歉大哥,以为的手是茶杯,拿错了
于是红芍真的编了个烂到家的借口,就连墨熄都无法骗过的借口——她笑吟吟地说:“跟玩比手劲嘛!”
李清浅:“……”
“玩嘛玩嘛!们来比比谁的力气大!”
李清浅大概也觉得自己会错了意,耳根微微有些红,把手从她掌心中抽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