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切镜头
不过余切已经无心在意毕竟比起真的影响到这个人来说,到底穿了条什么样的裤子,这又能怎么样呢?
11点50分,压轴节目登场
余光钟站到台前来,深情的朗诵《乡愁》这一首诗
“小时候,
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
在这头,
母亲在那头”
……
全场都静静听着
这一首诗现在看,仍然不算特别优美很多人质疑这首诗的价值,从韵律上讲,十分简单,并不出彩;从意象来讲,“一个初中生也能写出这样的诗”
从它要表达的思想来说,这样的诗也渐渐的变多了余光钟不是很特别的一个人,岛内愿意发出这样声音的学者,现在已不在少数
“融冰之旅”是一个光辉的开始,很多文人想要跳进这艘船买名声有趣的是,那些上辈子并不明显持有亲切立场的作家,现在也受到感染,公开表示“会沿着两位余先生的道路来前行”
在华人圈,目前没有什么比这更能代表余切的地位
一点露出来的汤,让钱忠书喝了,都能凭空拔高的文学地位
何况是“余先生”本人?
余光钟曾被李傲讽刺为“政治投机客”,认为未必真心实意但这一辈子,余光钟必须也只能往这个方向狂奔了
这件事,直接把余切送进了《星星》诗刊的现代诗诗王,哪怕一句诗都没有写大众太喜欢余切了,大众认为,这才是真正的文学家
其人只能是“写”的还不能有一个“家”字
这就像是郭靖不一定是武功最强的,但是“侠之大者”一样
“后来啊,
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
在外头,
母亲在里头”
余光钟仍然在沉声朗诵的声音有些沙哑,身材特别瘦弱,画面也很单调,而这一刻却很震撼
许多人不知道,余光钟的散文行文十分华丽,为了几个字余光钟会反复推敲,很多字都是读者没见过的,要去查字典然而生涯最出名的这首诗,却非常简单
因为太简单,所以任何一个人都能看懂所以能造成很大的影响
在面向十亿人和三千万华人观众的春晚中,也能不需改编的念诵出来不可能有任何人不懂这首诗的含义
这让余切稍微的思考了一番:文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在哥伦比亚,余切接受了马尔克斯的特训随后,《2666》那本书让余切几乎掌握了现今所有的写作技巧,令学院派拍案叫绝一本书声震国际文坛,然而,目前的却越写越大众,越写越简单
为什么?
但想想,马尔克斯也越写越简单了不论是之后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还是最近的《迷宫中的将军》,那些作家们不约而同的走上了这一条道路
余切感觉自己有一点触碰到写作的本质了
《小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