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thenightwemet》,怎么样,标准的美式口语,地道吧,大学的时候我可是英语协会副会长!”
“不是,你特么的别啰嗦了,赶紧放!”
“已经在放了啊卧槽!我的小音箱坏了,谁那里有音箱?手机外放少了点儿意思”
又乱糟糟了一会儿,音乐突然开始播放
像是深夜的低沉悠远的轻声吟唱,缓缓的,开始演唱
[Iamnottheonlytraveler,whohasnotrepaidhisdebt,I’vebeensearchingforatrailtofallowagain,takemebacktothenightwemet……
我不是唯一没有偿还债务的旅客,我一直都在寻找那条能把我带回我们相遇那晚的路
“专辑里还有《stay》和盲光,怎么这首歌是这种风格啊”
有人出声吐槽
有人解释
“一张专辑的第一首歌,起个intro的作用,风格有些不一样很正常”
“听歌!”
有人呵斥
[Idon'tknowwhatI'msupposedtodo,hauntedbytheghostofyou,
脑海中都是你,我却不知道还能做什么,请让我回到我们相遇的那个夜晚
第一首歌结束了
“好听啊!第一首喜欢幸圣的歌!”
“卧槽!我们公司还藏着这种资深扫把星吗?”
“你才扫把星!”
“这首歌幸圣写给前女友的吧!”
“应该是给前女友道歉的歌?再生气的人,听到这首歌也会原谅幸圣了吧!”
“就是写歌而已啊!不一定是自己!”
“看看,这才是纯血杏鲍菇!”
“滚啊!”
“哈哈哈哈!”
“赶紧放下首歌!”
王语无语得摇了摇头,也没空听他们闹了
起身下楼去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