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大急,想要从水里出来到底缺少胆量,恨恨的对云峥说:“一只半大的小公鸡而已,想要占老娘的便宜就直说,扔的衣服做什么?”
“的衣服上有蚂蝗,不扔了等着它们喝的血吗?好歹也是元山上的重要人物,怎么就分不清好赖”
“是谁?”女子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子寒意,紧紧掩着前胸的手臂也垂落下来,一把匕首就出现在她的手中
“是谁?如果不是准备杀掉元山的盗匪,有能力脱困吗?见到恩人也不知道说声感谢的话,还大声的质问,真是过分”
“吐蕃人是引来的?”
“是啊,们在豆沙关屠城,总不能逍遥法外吧?”
“不就不担心吐蕃人占领元山?们是比元山盗更加可怕的敌人!”
“没错,所以又让吐蕃强盗去抢劫雄鹰部的老巢去了,等到明年开春,山那边该没有雄鹰部这么一个部族了吧?”
云峥一面回答女子的问话,一面将一个小小的包袱递过去接着说:“这是的衣衫,稍微高些,将就着穿,没关系的,这人很干净的,甚至有一点洁癖,所以不用担心会穿到一个臭男人的衣服”
女子接过包袱打开看了一眼,发现衣服果然很干净,而且这个少年郎还非常细心的给自己准备了里衣,就是这双袜子比较奇怪
“要穿衣服了!”
“穿啊,没人拦着”
“滚到石头后面去!”
云峥嘿嘿一笑,就去了石头后面
花娘一边穿衣服,一面觉得好笑,为什么自己对这个少年好像很难升起敌意,即使在这样古怪而危险的情形下依然提不起戒备之心?
穿好了衣服,花娘这才捡起自己的包裹,走到石头后面,发现那个少年正在对自己笑,想到自己刚才赤身[***]的样子也觉得好笑,两个人干脆就大笑起来,引得树枝上的蚂蝗雨点般的往下掉
云峥是对这个女子好奇,至于看人家[***],这是男人的爱好,而花娘在强盗窝里生活了十年,早就对贞艹和节义看得很淡,从不多的话语里彼此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那就是们不是敌人
“知不知道,有个老道爱上了,为了现在去追杀雄鹰王去了,问过干嘛要这么做,,说是一个烈女,为复仇天公地道,如果不幸战死了,也能陪走一段阴曹路,担心一个人走起来恓惶!怎么样,感动了没有?这可是听过最动听的情爱话了”
“果真有一个这样的人愿意为复仇?”
“千真万确,估计得手的可能姓有八成,因为那个雄鹰王的心已经乱了”
“那就好,只要活着回来就嫁给!”
“暴殄天物,这么美丽,而是个脏道士,亏大了,如果真的想嫁人,不妨考虑一下,很有钱的”
“知道什么是男人吗?如果说的那个男人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