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执委会,或者说是新成立的港区管委会,对于“福瑞丰”提出的一些经营方面的要求bqmm◇cc
首先,“福瑞丰”在胜利港港区所有经营项目和人员都必须在管委会进行备案bqmm◇cc只有管委会批准的项目,才能在港区内开始经营,相关的工作人员也是如此,都需要在管委会登记造册,拿到暂住证明之后,才能长期在胜利港驻留bqmm◇cc并且这种驻留资格暂定每过半年进行一次审核,遵纪守法者可以继续延长驻留时间bqmm◇cc
这个规定在李奈看来倒是问题不大,海汉人掌握了那么多的先进技术,想要通过一些行政手段来守护自己的秘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bqmm◇cc虽然稍显苛刻,但也并非不能接受bqmm◇cc
其次,所有的经营项目和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胜利港本地的行为规则bqmm◇cc换句话说,也就是要遵守海汉人立下的规矩而非《大明律》bqmm◇cc并且“福瑞丰”方面必须要承认和接受海汉方面对违纪者的判决和处理,这在李奈看来就是坐实了海汉人在胜利港地区享有土霸王的地位bqmm◇cc这个条件也没什么问题,李奈通过这些时日的了解,发现海汉人制定的那些规矩和制度基本上还是合情合理的,虽然很多细节上与大明律有出入,但并无什么违背情理的地方bqmm◇cc
施耐德代表管委会提出的第三点要求是,特种行业经营必须要接受管委会的直接监管bqmm◇cc特种行业当然就是指尚在纸面规划中的青楼,而直接监管的意思,施耐德解释为有关部门可能会派出人员出任青楼中的管事bqmm◇cc这种人员不会管理具体的事务,也不会干涉青楼的正常经营,只是单纯地负责情报安全工作——当然最后这一句施耐德是不会对李奈说的bqmm◇cc
对此李奈的理解是海汉人是要防着自己接着青楼搞什么古怪勾当,颇有点哭笑不得bqmm◇cc在他看来青楼就是喝酒寻欢的地方,哪会有海汉人想的这么复杂bqmm◇cc不过看在施耐德的面子上,李奈也没有提出任何的质疑,仍然是一口就答应下来bqmm◇cc
最后施耐德终于谈到了李奈所关系的重点,关于这些生意需要上缴给港区管委会的费用bqmm◇cc按照管委会的设计,“福瑞丰”方面需要上缴的费用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建设阶段的土地使用金,这个是按面积和地段来征收,一次性征收三年,到期可续,这部分没什么好说的bqmm◇cc
第二个部分便是这些生意需要上缴的税赋了,是的没错,施耐德直接就使用了“税赋”这个词而不是别的什么管理费、赞助费之类的掩饰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