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昂声道:“吾曾闻夏、商不嫌一姓之婚,直到周人不师先王之法,改夏、商之政。自古以来数千年间,夏商两代,皆有同姓通婚,何曾有异?”
“尔等既然言治国当师先王之法,那为何不师夏、商之婚制,反而要去沿用擅改了先王之法,不师古而行的周人礼仪?”
“夏商古耶?”
“周古耶?”
《魏书·高祖纪》:夏殷不嫌一姓之婚,周制始绝同姓之娶。
《礼记·大传·正义》云:殷人五世以后可以通婚。
《太平御览》卷540引《礼外传》云:夏殷五世之后则通婚姻,周公制礼,百世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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