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也不知道是期待着什么
“杀敌除寇,男儿就应该手握钢枪,决胜于千里之外”说着,沈薇的拳头就轻轻握紧了
显然,这是她心目中的“盖世英雄”
想想自己,可能明天的太阳都见不到了,又有何资格想东想西的呢?她喜欢的人,可以是英雄,但决不能是一个朝不保夕的小军官
除非,是战争结束了
想罢,张天海的嘴边就露出了一丝浅浅的笑意:“说的,大概是三国时期的周公瑾吧?也只有了,允文允武,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只见沈薇摇摇头,说道:“不,只要能像张大哥一样,敢上战场,敢扛起枪去保家卫国,那么就是英雄刚刚想表达的是,心中的理想夫君不一定是一定要腹有经纶,但一定要是个敢作敢为的血性汉子”
沈薇的一席话,是说到了张天海的心坎里去了――张天海,不是刚好就符合这个条件么?
张天海听得是一阵心旌摇曳,良久,终于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地开口了
“对了,交通大学,就要搬去西南大后方了吧?”张天海忽然问了一个毫不相关的问题
沈薇摇头,说道:“还不知道呢,如果要搬,可能也快了校内是有这个传闻,说是要准备搬了”
“沈薇”张天海忽然喊了一声眼前的这位年轻女孩的名字
“嗯?”沈薇下意识地应了一声
“如果,能在这场战争下活下去;如果,还能遇见,便追求然可否?”张天海一字一顿地说道,表情认真,没有一丝作假
在兵荒马乱的时代,走散了,可能一辈子就再也遇不见了所以,张天海并不想隐瞒自己的感情
是的,张天海对眼前这个气质清纯、笑靥如花的女子一见钟情了
也不知道是出于安慰,还是出于怎样的理由,沈薇竟是笑容灿烂地答应了:“前提是,张大哥一定要活着回来”
得到这个答案后,张天海立马啃完了手上的那只白面馒头,然后打开了随身携带的那只军用水壶,把壶里的水倒在了手上,然后把脸洗了干净
那张没有了黑灰的脸,果然是显得十分帅气英俊,一脸认真地说道:“请记住这张脸,如果能活下来,那么,一定要追”
这个时代,车马很远,书信很慢,一个转身已经足够错过一辈子
所以,张天海不想错过但前提是,能活下来
“嗯”沈薇轻轻点头,尽管她和认识还不到五分钟,但她有一个奇怪的预感——将会是她心中的盖世英雄
抛开这俩人刚认识这点不说,人儿张天海可是堂堂国军王牌——三十六师的连长,又是毕业于黄埔军校第七期,可谓是根正苗红再说了,就凭张天海这一米八二的身高还有那壮硕的体魄,再加上这张几乎是可以拿去当小白脸的英俊帅脸